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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登陸買房 月底將放行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8/09 03:15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火速研議開放保險業投資大陸不動產!根據了解,保險局由組長層級直接與業者共同研議,訂定投資大陸不動產相關管理機制,初步決定以壽險業海外投資金額5%或公司淨值10%以內,投資以「自用」為主的大陸不動產,初步估計投資金額可能在新台幣250到300億元之間,若進度順利,最快在8月底、9月初即可望開放。

壽險公會今(9)日即將正式討論草案後,送交金管會,由於經濟部已開放投資大陸不動產,因此這項規定只要金管會討論定案,即可逕行預告、送金管會委員會即可公布實施,最快第四季,在大陸已有據點的保險公司即可開始「置產」,在大陸購買自用的辦公處所。

據了解,目前已在大陸設有子公司的保險業,包括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等,目前或未來都會面臨租用的辦公處所,不停被漲租金或被要求收回,尤其是擺放資訊設備的處所因為裝潢較特殊,甚至被大陸金融業收回自用,讓國內壽險公司損失裝潢成本,也無法控制大陸固定成本,每2到3年就面臨被漲租或是搬家的問題。

在開放保險資金投資大陸有價證券之後,壽險公司更急迫是建議金管會開放保險資金投資大陸不動產,依據了解,目前保險局與保險業者初步討論後,決定開放投資大陸不動產,以自用率達50%為主,且後續要逐年提高,最好達到100%自用,且自用的定義是保險業使用,例如國壽若在大陸買辦公大樓,至少50%的辦公處所是國壽或國泰產險使用,國泰金控或是國泰世華銀、亦或國泰建設等使用都不能算自用。

投資大陸不動產的上限,是以核定投資國外金額的5%或公司淨值10%孰低者,例如國壽海外投資額度的5%,可能是500億元,但淨值10%可能只有100億元,則投資大陸不動產金額最高只能100億元。

且為避免壽險公司高報大陸不動產價格、亦或大股東先在大陸置產,再轉售給壽險公司,所以會要求簽證會計師及專業鑑價人員協助,在財報上揭露此項交易合理性。

壽險業者也表示,第一階段先爭取投資大陸自用不動產,未來隨著兩岸交流更密切,銀行、金控等關係企業都赴大陸設點,第二階段再向金管會爭取關係企業租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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