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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民眾濫用藥 藥品廣告促銷管制更嚴格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月28日 上午6:07

為了避免消費者購買超過「真實需要」的藥品,新北市消保官邀集藥妝店業者開會,達成幾項協議,包括要求藥妝店不可以用促銷價來促銷藥品,也不可以刻意在價格標示牌上用不同顏色來凸顯某個藥品的價格,引發消費者注意;希望消費者不會因為被促銷手段迷惑,而經常性的胡亂買藥。(李書璇報導)

新北巿法制局消保官接獲民眾檢舉,指國內知名藥妝店相關廣告沒有經過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就印在宣傳文宣上面,而且藥妝店標示方式以折扣或促銷進行銷售手段,顯然違反衛生法令規定。

對此新北市府表示日前邀集衛生局、康是美和屈臣氏等藥妝店業者,針對藥品廣告標示及藥品折扣、促銷等議題進行討論,並得到結論;首先衛生局要求業者在標示藥品廣告時能加註「藥物許可證」字號、使消費者明確了解廣告所介紹的商品屬於「藥品」,以便區隔。

法制局也說,再來就是藥品不得以折扣或促銷方式銷售,這點應該落實,因此要求藥妝店業者除了在店內的標示牌上不得顯現2個以上的價格或折扣外,也不得使用不同「顏色」,刻意讓特定藥品的價格特別醒目,而達到實質促銷的目的。對於現行藥品廣告違反相關規定部分,法制局也要求立刻改正,而藥妝店業者也表示願意配合;市府也請民眾不要氾濫用藥,同時身體不適盡量就醫,由醫生來判斷病情開藥,才是正確做法。

……..文章來源: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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