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北市要拆公車廣告 參選人反彈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8/24 03:03
顏玉龍、潘欣彤/連線報導

中國時報【顏玉龍、潘欣彤/連線報導】

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竟管到新北市!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月前函文各客運業者,要求依該條例規定,將現有新北市議員公車車廂競選廣告清除,否則將處五萬元以下罰鍰;部分新北市議員參選人表示,自治條例無法規範其他縣市,質疑台北市政府越權干涉。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月前發文給十五家客運業者,指北市聯營公車設置車廂外競選廣告物,須依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設置刊登,強調除里長以外,競選廣告應在投票日前二個月(九月廿八日)才可設置,若違規設置,將依該條例規定,處以五萬元以下罰鍰,可連續處罰。

由於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來函內容,明確要求業者在選前二個月以前,均不得刊登競選廣告,業者擔心挨罰,頻向刊登廣告的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尋求解套辦法。

台北縣議員林國春表示,台北市自治條例是由市議會通過,依地方制度法規範,管轄權也僅限於台北市,但北市公共運輸處卻因負責管理台北縣市公車路權,竟越權干涉新北市選舉,根本是違反地制法。

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業務稽查科科長陳奇正表示,為避免爭議,已去函法規會要求解釋,結論未定前,採勸導方式,若候選人廣告有「支持」、「投票」、「選舉」等類似文字,會要求更改,不過,只要未提及上述文字,僅候選人職稱、照片、個人宣傳文字等,將視為一般廣告,基本上會照准上刊。


已用關鍵字:廣告,
共出現:9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Posted in 關鍵字.

精選文章

讀取中...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Some HTML is OK

or, reply to this post via trackback.

*
To prove you're a person (not a spam script), type the security word shown in the picture. Click on the picture to hear an audio file of the word.
Click to hear an audio file of the anti-spam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