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10/08/21 09:37
記者孟祥傑/台北縣報導
台北縣中和市民林茂原,長年來收到稅捐機關催繳祖父林知一筆土地的地價稅。為辦理土地繼承,去年他一次補稅十六萬餘元,在辦理繼承時,卻發現原地主其實是和他祖父同名同姓的已故新莊市民「林知」,林茂原對稅捐機關「擺烏龍」,害他替別人後代繳稅相當不滿。
台北縣稅捐處表示,是依既有的地籍卡課稅,因早年土地登記簿謄本未記載身分證字號,加上土地位在中和市前國防管理學院附近,使稅捐單位抄錄錯誤,誤將新莊市民「林知」的土地,註記為中和市「林知」的土地,稅捐機關將加計利息後全額退稅。
林茂原說,稅捐機關從民國七十七年起就寄地價稅單給他,因從未有長輩提過家中有這筆土地,他還打電話問稅捐單位,對方告訴他,如未辦理土地繼承登記,可自行選擇繳稅與否,他因收入微薄繳不起稅,未曾繳過這筆土地的地價稅。
他表示,後來家人為這筆土地曾舉辦過多次家族會議,決定應該辦理繼承過土地戶。他在去年底,一次補繳最近五年的地價稅、遺產稅與印花稅總計十六萬餘元。
林茂原向地政機關辦理過戶手續時,被要求出具資料證明土地是他先人所有。他調出族譜後,顯示祖孫三代都居住在中和,與該筆土地登記人戶籍位在新莊地區不符。
另原地主生於民國前五十五年、於民國卅四年往生,而林茂原的祖父生於民國前十八年、於民國六十年往生,且相關親屬資料都不符,地政機關認定他不具繼承權。
林茂原弟弟林欽財則質疑,祖父墓地就在該筆土地附近,土地若是他人所有,為何長年無人辦理繼承登記,放任無關的人在土地上蓋房子,且日據時代地籍資料都用手抄寫,有可能是先人土地被誤植登記在他人名下。
林茂原表示,將再度召開家族會議,不排除向法院提出訴訟討回這筆可能是先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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